引領視障人士的導盲犬屬於工作犬,依照法規可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、進入賣場及餐廳等,然而日前台灣一名視障女子跟朋友到宜蘭某間知名小籠包店用餐,店家卻稱她的導盲犬是寵物不得入內,因此將她與同行友人分開,讓她坐在室外用餐。店家4月1日出面道歉,並解釋是第一次遇到導盲犬,不了解相關規定。
據《ETtoday》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連姓女子3月31日帶著她的導盲犬跟朋友一起到宜蘭玩,並前往某間知名小籠包店用餐,店員一看到她的導盲犬便告知「狗狗不能進去」「寵物不能進去」,儘管連女解釋那是導盲犬,是工作犬而不是寵物,店家仍堅稱那就是寵物、不能進去,最後安排她坐在室外的桌子用餐。連女事後表示,雖然大部分商家都很友善,但偶爾還是會碰到拒絕入內的商家,她也因此感到難過挫折。